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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峰股份: 继峰股份关于“继峰定01”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

发布日期:2025-11-01 13:07    点击次数:83
证券代码:603997       证券简称:继峰股份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5-072 转债代码:110801      转债简称:继峰定 01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    关于“继峰定 01”到期兑付暨摘牌的第一次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提示性公告  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   重要内容提示:   ? 可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:2025 年 11 月 17 日   ? 兑付本息金额:118.00 元人民币/张(含税及最后一年利息)   ? 兑付资金发放日: 2025 年 11 月 18 日   ? 可转债摘牌日: 2025 年 11 月 18 日   ? 可转债最后交易日:2025 年 11 月 12 日   ? 可转债最后转股日:2025 年 11 月 17 日   自 2025 年 11 月 13 日(可转债停止交易起始日)至 2025 年 11 月 17 日(可 转债转股期结束日),“继峰定 01”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“继峰定 01”转 换为公司股票。   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〔2019〕1428 号文批准,于 2019 年 11 月 18 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定 向发行 40,000.00 万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,期限为 6 年(即 2019 年 11 月 18 日~2025 年 11 月 17 日),2022 年 12 月 26 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,证 券简称为“继峰定 01”,证券代码为“110801”。   根据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 及本公司《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、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》(以下简称“《报告书》”),现 将“继峰定 01”到期兑付摘牌事项提示性公告如下:    一、兑付方案    根据公司《报告书》的有关约定,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 5 个交易日内, 公司将按本次可转换债券票面面值的 115%(不含最后一年利息)的价格向持有 人赎回全部未换股的可转换债券,公司最后一年利息为 3.00%,合计公司将按本 次可转换债券票面面值的 118%(含税及最后一年利息)的价格向持有人赎回全 部未换股的可转换债券。“继峰定 01”到期兑付本息金额为 118.00 元人民币/张(含 税及最后一年利息)。    二、可转债停止交易日    “继峰定 01”将于 2025 年 11 月 13 日开始停止交易,11 月 12 日为“继峰定    在停止交易后、转股期结束前(即自 2025 年 11 月 13 日至 2025 年 11 月 17 日),“继峰定 01”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“继峰定 01”转换为公司股票。    三、兑付债权登记日(可转债到期日)    “继峰定 01”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为 2025 年 11 月 17 日,本次兑付的对象 为截止 2025 年 11 月 17 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登上海分公司”)登记在册的“继峰定 01”全体持有 人。    四、兑付本息金额与兑付资金发放日    “继峰定 01”到期兑付本息金额为 118.00 元人民币/张,兑付资金发放日为    五、兑付办法    “继峰定 01”的本金和利息将由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托管证券商划入“继峰定    六、可转债摘牌日    自 2025 年 11 月 13 日(可转债转股期结束前的第 3 个交易日)起,“继峰定    七、其他 联系部门: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: 0574-86163701 特此公告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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